武官。
官职同“经略大臣”,在封疆将帅中居第一位,官阶一般为正二品或从一品。制置使,官名。唐大中五年(851),始以大臣充诏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等使。北宋不常置,掌筹划沿边军事。南宋设置渐多,掌本路诸州军事,多以安抚大使兼任,可便宜制置军事,有四川、江淮、京湖等制置使。其秩高望重者称制置大使。《宋史·职官志七》:“制置使。不常置,掌经画边鄙军旅之事。
在古代中国的官员品级制度中,制置官职属于七品官员。七品是官员的品级之一,品级越高,地位越高。制置官职通常是指负责管理、监督和执行特定事务或地区的官员,如制置使、制置使司等。但具体的官职名称和级别可能在不同朝代和历史时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