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标准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 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 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 元救助;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 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 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 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必须要有治疗了大病的病历,住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