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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服兵役保留学位的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
由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送至学校
县征兵办逐一告知新生有关政策,协助新生或受委托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县征兵办在新兵交接后5日内,汇总《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对之后申请办理的,县征兵办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到高校招生部门。
高校审核并出具通知书
高校收到相关材料后,依法审核,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至县征兵办。县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退役后办理复学
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也就是说,不是参军之后两年内,而是退役之后的两年内。所以只要不退役,学籍或入学资格可以一直保留。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高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高校招生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