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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免试的原则,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对象、范围、条件
(一)招生对象
托班:2022年9月1日前年满2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小班:2022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各园具体招生情况详见“三、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条件
1.招生范围
东至水阳江东大道-皖赣铁路,南至沪渝高速公路,西至沪渝高速公路,北至敬亭山-水阳江范围内的常住适龄幼儿。
2.招生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户籍,适龄幼儿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户主是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住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商业用房、公寓、车库等)标注的地址位于招生区域范围内,且不动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产权占比5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