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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求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学历认证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证书、成绩单的复印件。
身份证明
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
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接收函(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人事接受权,需加盖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的公章)。
出国前系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出国前是学生,需出具未经分配的证明。
办理跨省、市派遣手续,需出具在原地已注销户口的证明或户口本。
在国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公证员公证,然后当地政府认证,最后去中国驻该国领事馆做领事认证。
工作资历证明信。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填写“海外留学人才信息项目表”(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提供)。
个别工作单位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国民健康保险证》、《履历书》、个人照片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用人单位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与雇主或相关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