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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针对留学生的补贴标准如下:
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和6万元的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生活补贴
对于首次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本科生及专科生,烟台市将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和6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对于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球前200名海外高校(QS)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在烟台市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和6万元的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特定高校留学生补贴
原不动产人才政策引进到烟台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海外高校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且学制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和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卫健委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首次新引进到烟台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球TOP200(QS)海外高校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各级财政资助公费出国留学生),除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15万元和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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