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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
学校全称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校址
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20 号、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八、招生专业
201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350名。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4月20-21日 9:00-15:00
2、报名地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图文信息楼(漕宝路120号)
3、报名手续:
①凡符合报考“专升本”条件的考生,应届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报名。
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近期一寸照片2张报名。
4、报名、考试收费: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录取办法
1、录取以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为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同一考试科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
2、凡加试英语、计算机基础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加试成绩方能生效。
3、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直辖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给予专业成绩总分加5分排序。(证书查验日期截止于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