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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公安管理学(本)”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报考资格由公安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报考。“汉语言文学(专)”已经停止接收新生报考,2026年上半年起将停止安排该专业的课程,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内蒙古自考开考专业
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学前教育、法学、公安管理学。
各专业计划课程设置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平台“开考专业查询”
自考报考课程
(一)可选择目前开考课程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二)所报考专业尚有三门
请注意:用于顶替的通用课程不得申请免考,考生所学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得重复选考。
(三)所报考专业尚有三门以上专业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转入现开考专业参加考试,达到转入专业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及课程门数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考核也需按新专业要求进行。
(四)考生也可选择将我区合格课程成绩(免考、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办理转出,到其它省份继续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