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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成人高考按原报考志愿录取的新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
确有特殊原因的,需符合华师继教相关条件及三方(即学生、转出单位及转入单位)共同意愿,按流程申请办理,相关规定如下:
1. 申请转学,必须符合
a) 已缴费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b) 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对方学校必须是985工程、211工程、或普高第一批次录取院校;
c) 转学若涉及专业变动,需符合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
2. 转学的办理流程:
a)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省内转学申请表》或《跨省转学申请表》;
b) 按《转学申请表》上的程序分别送相关学校、主管部门签章(转学手续由我院学历部办理);
c) 《转学申请表》的所有签章完毕后,先持申请表到原录取学校领取学籍档案(包括录取名册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然后持申请表和学籍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缴费及报到注册手续;
d) 从我校转出的学生,需持华南师大开具的收费收据及完成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到我院财务室,按学校财务规定的比例办理学费退款;完成退款手续后,才可领取学籍档案。
e) 电脑系统中的学籍变动处理也由学历部负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