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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参加自学考试毕业且四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参加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英语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在2005年6月前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之后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自考申请授予程序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2.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申请报名地点:江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锦溪道99号江南大学国家科技园C区40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