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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7、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8、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9、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江苏自考成绩转出办理流程
江苏自考成绩转出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申请,再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xx年上半年省际转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转考申请。
2、现场确认:考生完成成绩转出网上申请之后,需要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江苏省准考证号和转入省自考准考证到所在设区市自考办,核对转出档案信息无误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