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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士后的待遇情况如下:
薪酬待遇
科研博士后年薪15万元(税前),师资博士后年薪25万元(税前),发放2年。
全职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享受学校给予的1.2万元/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所在学科或导师支付不低于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辽工作人员,给予30万元奖励。
科研支持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4万元科研启动金。
学校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补贴经费2万元。
其他待遇
学校为博士后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2年租房补贴1500元/月。
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进站做博士后研究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省政府一次性奖励每人20万元(人民币)。
根据《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给予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
职业发展
博士后作为科研机构或高校的员工,通常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博士后在站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12个月,延期出站期间的待遇标准会做相应调整。
师资博士后、国家资助博士后的配偶调动、子女上学等问题,参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和规定整理而来,具体待遇可能因机构、学科、导师以及个人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