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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的录取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分数优先原则:
大多数传媒学院在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专业志愿优先:
在考生分数达到学院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顺序志愿与平行志愿: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遵循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专业调剂:
如果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学院会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可能会被退档。
特殊类别考生:
对于艺术类等特殊类别的考生,录取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使用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或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加分政策:
学院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男女比例:
部分学院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通常分别控制在120%以内和105%以内。
具体的录取规则可能因学院和省份而异,请以各学院最新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官方说明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某一具体学院的详细录取规则,请提供该学院名称,以便给出更精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