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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音乐艺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
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考核音乐基础知识、基本音乐鉴赏能力等。
听写:考查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内容包括单音、旋律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和弦、节奏等。
面试科目
视唱: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来检验音乐素质。
声乐:考生自选一首曲目进行面试,曲目及伴奏音频库为官方指定。
器乐:考生自选一件乐器,演奏一首曲目,并自备两首演奏曲目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
考试形式
笔试形式进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的考核。
面试形式进行视唱、声乐和器乐的考核。
考试分值
总分为300分,其中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100分,听写100分,视唱100分。
其他注意事项
声乐和器乐考试曲目及伴奏音频库是官方指定的。
打击乐专业在器乐科目中考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
考生在声乐和器乐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不得兼报。
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具体考试内容可能会有变动,请及时关注相关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