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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期学校体系主要由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构成,其中中央官学以“六学二馆”为核心,地方官学则包括府、州、县等各级政府设立的学校。
中央官学
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
二馆:弘文馆、崇文馆。
其他学校:玄学、集贤殿书院、医学、兽医学、天文学、音乐学、工艺学等。
地方官学
府、州、县等各级政府设立的学校。
私学
成人教育、童蒙教育、家庭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学校。
特殊学校
皇族子孙另立皇族小学。
教学管理机构
国子监设祭酒一人领导,其职权类似于当今的教育部长。
入学资格
入学资格通常根据学生的出身等级决定,体现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对受教育权的影响。
学校性质
直系学校(六学)主要为大学性质,旁系学校(二馆)主要为贵胄学校,医学等为专科学校性质。
附属机构
医学附设于太医署,兽医学附设于太仆寺,天文学附设于司天台,音乐学附设于太乐署,工艺学附设于少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