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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的正确培养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培养目标
着重培养科学思维方法和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以及创造能力。
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动态。
培养方式
科研实践:将博士生置于科研实践中进行培养,鼓励与厂矿企业、科研院所合作。
学术交流:鼓励参加定期的学术讨论会和校内外的学术交流,以开阔视野和活跃思想。
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培养模式
非定向培养:学生将户口和人事档案转至培养单位,享受助学金,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培养:学生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由原单位发放工资,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委托培养:学生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由委托单位发放工资,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协议就业。
自筹资金培养:学生自筹培养经费,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协议就业。
培养环境
创新平台:构建高层次研究生创新平台,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
课程设计:设计鼓励创新的分级、分类、分型课程体系。
培养时间
博士生的培养年限通常为3年,最长可延期至4年。
录取和套磁
录取时注重考核考生的硕士学位背景,部分博士项目可能要求学生与潜在导师提前套磁。
以上是博士生培养的一般方式,具体实施可能因学校、学科和导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