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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音乐专业的省统考科目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专业主科:
考生可在声乐、器乐、舞蹈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
声乐考试要求考生自选一首歌曲,使用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演唱,自备伴奏或五线谱乐谱。
器乐考试要求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或练习曲,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视唱:
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音乐基础知识:
包括音乐理论基础和中外音乐常识,考生需要掌握相关知识并能正确表达与运用。
听音记谱: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各科目的满分和总分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或相关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