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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音乐考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科目:
乐理:
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等。
听写: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内容包括单音、旋律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和弦、节奏等。
视唱:
考察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器乐:
考察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原则上演奏2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不得使用任何伴奏,须背谱演奏。
声乐:
考查考生的演唱技巧和自选曲目的表现能力,考生需演唱2首自选曲目,伴奏采用自带标准CD音频光盘,或者清唱。
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可使用伴奏,须背谱演唱(演奏)。
请注意,具体的考试内容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消息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