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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对班助理老师的考核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考核原则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学院考核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
德才兼备,注重实效
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如“理学院班主任助理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以学年为单位,通常在每年的5-6月份进行
考核内容
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工作量
包括所带班级学生评分、班主任评分、年级辅导员评分和班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
包括个人表现(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参加活动情况等)、所带班级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参加校系活动情况等)、辅导员对各班助的综合打分、所带班级对班助的满意度综合打分
考核方式
学院考核、学生评议考核、自评三部分
学生评议考核重在考察助理班主任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情况
自评和互评,以及日常工作考核
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率通常为助理班主任人数的30%
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分别按照“A等”、“B等”、“C等”加分
其他
助理班主任聘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表现进行奖惩
助理班主任需接受全系学生监督,并配合团委学生会工作
考核结果会影响助理班主任的学年综合测评和可能的荣誉奖励
考核的目的是确保助理班主任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并为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做出贡献。考核结果不仅是对助理班主任工作的评价,也是激励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