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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学升高中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招生组织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招生计划
按照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分批次进行,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补录。
投档方式
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等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投档。
其他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类别切块以志愿优先的办法投档。
学业考查要求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户籍要求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以及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均符合报考条件。
郊户籍初中考高中需要符合各省《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方案》。
考试改革
从2022年开始,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总分由590分提高到800分,考试项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或相关官方通知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