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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职称要求
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教学、科研和双肩挑管理人员。
对于新引进的博士,需通过学校优秀博士首聘期考核。
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学术背景
具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能够讲授本学科的基础课或专业课,能开设1-2门学位课程。
科研能力
具有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主持在研的市厅级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或承担较大的横向项目(理工类经费超过2万元,社科类经费超过0.5万元)。
教学经验
若为讲师,即使持有博士学位,还需在近三年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以展现其学术实力和研究能力。
指导能力
根据硕士点培养目标和方案,制定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硕士生基础课、专业课程的学习。
承担硕士生课程的教学工作,为硕士生开设反映本学科发展前沿的专题讲座。
负责指导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其制定具体研究方案,掌握研究进度,定期检查指导,审阅修改学位论文,负责学位论文的初步评定和答辩推荐。
其他要求
对研究生教育充满热爱,具备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确保每年至少有半年的时间在基地亲自指导硕士生。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基本条件,若为讲师,即使持有博士学位,还需在近三年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以展现其学术实力和研究能力。
导师需要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不仅需要系统深入地理解本学科,还要具备创新性研究的能力,能够有效地解决复杂问题,无论是理论难题还是实际应用问题。
对国内外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理解,能制定出有学术价值或实用性的研究课题,引导学生探索前沿领域。
稳定的科研方向,承担着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并拥有充足的经费和良好的培养环境,是成为优秀导师的重要条件。
导师需要有丰富的本科教学经验,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证明其在教学方面的专业素养。
以上条件是根据宁波大学最新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整理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