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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生申请学位证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条件
结业后两年内,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
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学分,达到学校本科毕业要求。
准备材料
填写相应的学位申请表(如《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或《往届结业生毕业申请表》等)。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若有记过处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结业证书原件或电子版照片。
提交申请
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日期前,如6月1日或12月1日。
若通过开学初的补考且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可提前提交申请。
审核流程
学院初审:学院收到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名单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汇总并复审材料。
学校审定:教务处将复审通过的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换发证书
结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结业证书换领相应证书。
注意事项
结业后两年内未修满学分或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再换发毕业证书和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成人继续教育途径(如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毕业后也可申请学士学位。
请根据您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学校可能有细微差别。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教务处或所在学院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