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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奖学金的评定通常遵循以下标准和程序:
奖学金种类及评定比例
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次评选2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英才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选名额为参评学生总数的1%,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评选名额为参评学生总数的5%,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评选名额为参评学生总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三等奖学金评选名额为参评学生总数的15%,奖励标准为每人300元。
十大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
评定程序
奖学金的评定通常在每年的学年初开始评估,并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
经教育部批准后,各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
其他要求
学生申请奖学金时需要满足相应的学业成绩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以及综合能力和专业成绩。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评定细则可能会根据聊城大学的最新政策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学校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