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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毕业生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于有意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可领取创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
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毕业生,可领取就业岗位补贴。
一次性招用补贴
被招工单位录用后,毕业生可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后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毕业生,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求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补贴。
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未找到工作的,可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但手续较为繁琐。
创业扶持
提供创业资金、优惠政策、税务支持等,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基层就业项目
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提供岗位补贴和生活补助。
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获得就业见习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应届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根据实际缴纳的社保费,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
其他地区性补贴
如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就业补贴,针对到这些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一定的补贴。
以上政策旨在帮助毕业生顺利过渡到职场,同时也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毕业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关注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