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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置的标兵奖包括以下几种:
学习标兵:
表彰在学业上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
纪律标兵:
表彰在遵守学校纪律、行为举止规范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文艺标兵:
表彰在文艺活动、才艺展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卫生标兵:
表彰在卫生清洁、环境维护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好学生:
综合表现优秀,包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表彰在班级或学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的学生。
优秀团员(少先队员):
表彰在团组织或少先队中表现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
优秀班(团)干部:
表彰在班级或团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强服务意识和组织能力的学生。
进步之星:
表彰在学业或品德等方面有显著进步的学生。
文体之星:
表彰在文体活动方面表现突出,为班级或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文明之星:
表彰在文明礼仪、行为习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智慧之星:
表彰在学术、科技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艺术之星:
表彰在艺术活动、才艺展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道德标兵:
表彰在道德品质、行为举止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如南昌交通学院的“大学生道德标兵奖”。
道德模范奖:
表彰在道德行为、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如南昌交通学院的“大学生道德模范奖”。
道德模范提名奖:
表彰在道德行为、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但未达到道德模范标准的学生,如南昌交通学院的“大学生道德模范提名奖”。
优秀学生标兵:
表彰在学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如西安交通大学的“优秀学生标兵”称号。
这些奖项旨在鼓励学生在不同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和表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议学生在申请这些奖项时,要充分展示自己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为班级和学校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