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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应收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学费:学生欠缴的学费。
2. 资产到期款:学校资产(如商铺、房屋、食堂、土地、设备、广告位、账户定期或活期存款利息、商标使用费、专利使用费等)到期应收而未到账的资金。
3. 服务销售款项:学校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应收取的款项。
4. 出租资产款项:学校出租资产应收取的租金。
5. 出售物资款项:学校出售物资应收取的款项。
6. 预付款项:学校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如购买物资、服务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款项。
7. 其他应收款: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校内单位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应收的上级补助和附属单位上缴款项等。
这些应收款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长期挂账,例如学生家长拖欠学费后离开、对外借款的借款人跑路或破产、对外合作退出时的款项退还问题等。学校需要对这些应收款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及时收回资金以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