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清退

2024-12-21 13: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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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清退的相关规定如下:

按学年收费的清退规定

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退费或不予退费。

退费办理流程

学生需携带退费证明(如转专业、退学、转学、退选双学位费等)及收费票据到财务处填写领款单。

收费系统管理人员核实后,进入收费系统变更收费标准、录入退费单并予以备注说明。

学生持领款单按审批程序报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

学生持已审签好的领款单到核算中心办理退款。

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