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那些事儿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学费清退的相关规定如下:
按学年收费的清退规定
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退费或不予退费。
退费办理流程
学生需携带退费证明(如转专业、退学、转学、退选双学位费等)及收费票据到财务处填写领款单。
收费系统管理人员核实后,进入收费系统变更收费标准、录入退费单并予以备注说明。
学生持领款单按审批程序报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核。
学生持已审签好的领款单到核算中心办理退款。
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