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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主要包括 教育学和心理学,但具体考试内容可能因省份而异。以下是一些省份的考试科目示例:
山西省: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广西省:
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
上海市: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
黑龙江省: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重庆市: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
陕西省: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吉林省:
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
河南省: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
此外,有些省份可能还会包括其他内容,如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等。
建议考生根据所在省市的具体招聘信息进行详细了解和准备,以确保能够全面应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