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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巡察办,也称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工作部门,负责校内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其主要职责包括:
统筹协调:
负责巡察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实施,确保各项巡察任务得到有效执行。
指导督导:
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服务保障:
为巡察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包括人员培训、政策研究等。
政策研究:
进行巡察工作的相关政策研究,为巡察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巡察流程。
监督检查:
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及监察对象遵守党纪国法及学校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整改监督: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汇报沟通:
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巡视机关报告巡察工作进展和成果。
其他事项:
承办上级巡视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过这些职责,学校巡察办旨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学校成为“两个维护”的坚强阵地,并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