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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因病休学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传染性疾病:
如肺结核、病毒性心肌炎、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
精神疾病:
包括抑郁症、焦虑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急性期等。
重大身体疾病:
如癌症、心脏病、糖尿病、肾病、中风等。
意外伤害:
如车祸、运动伤害等导致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其他疾病:
如需要长期治疗或休养的其他疾病,经学校认定必须休学者。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因病休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因病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且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请假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部分免听者除外)。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学生必须休学者。
休学期间,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且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学生休学期间的医疗费用按有关医保规定执行,往返路费自理,户口不变更。
建议:学生在申请休学时,应详细列出疾病诊断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学校审核。同时,学生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休学时长,并在休学期间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