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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考美术的考试科目包括 素描、色彩和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考试用纸为四开绘画专用纸,由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由考生自备。
考试目的和要求: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要求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考试用纸为四开绘画专用纸,由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由考生自备。
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知识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考生创作须黑白呈现。包括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和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考试用纸为八开绘画专用纸,由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由考生自备。
考试目的和要求: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要求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重点练习素描的造型能力和色彩的表现技巧,同时加强速写(综合能力)的创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