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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关职责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执行方针政策和法规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
学校管理和领导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分解工作任务,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师素质。
领导学校教育改革、教育科学研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教学管理
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建立教学常规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组织管理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和督促教师完成教学计划。
学生事务管理
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负责,使学生健康成长。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后勤和安全
协助总务主任实施学校的总务后勤管理工作,管理学校财务。
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行政和协调
协助校领导组织教师的政治学习,负责教职工的考核、政审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察各部门对学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其他职责
负责教职工的调资、考核、晋级、评优、职称申报、聘用、奖励,继续教育等材料的审核和组织工作。
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职责和要求可能因学校规模、类型和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学校岗位职责任职要求通常还会包括对岗位背景、教育背景、工作经验、领导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