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在职学费报销

2024-12-23 08:51:31
上海会计学习交流
上海会计学习交流认证

上海会计学习交流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关于干部在职学费报销的规定如下:

报销对象

在职街道、村、社干部,不包括派遣人员、村大、西部志愿者及村社临时聘用人员。

报销范围

学费包括学习的学费及论文答辩费,以学校开具的正式发票为依据。

不包括课外书本费、参考资料费、补习费、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报销办法

干部需凭取得和工作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社会工作职业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凭票按比例报销。

报销标准具体比例为:

中专:40%

大专:60%

本科:8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0%

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报销比例:

初级:60%

中级:80%

高级:

100%

取得社会工作职业员证书的报销比例:

初级: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