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成考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一)档案办理说明:
1、新生前来我校报到时,档案在本人手上的,可自行将档案携带到报到点,交给学院负责专升本的辅导员老师;
2、新生也可持调档函前去档案所在地点调取档案,由原档案保管单位通过邮寄形式,并于10月30日之前寄到报到学院;
3、请各位新生注意,无论是自行携带的档案还是邮寄到校的档案,须是密封的,禁止拆封档案。
(二)组织关系办理说明:
学生原档案所在单位向我校开具考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湖北省外抬头写:“中共湖北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湖北省内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查询被录取学院的全称,如“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四)户口迁入办理说明:
新生户口迁入采取自愿原则。如需迁入户口,请按下面说明准备:
1、入学前,户口在武汉市外的新生,须有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南湖校区新生(艺术与设计学院、服装学院)迁入地址填写“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227号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迁入地址填写“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34号武汉纺织大学”。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所在学院。
2、入学前,户口在武汉市内的新生,入学后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所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