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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加分项:
1.荣誉奖: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获市(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
2.竞赛奖:获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5分,获国家级学会及省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3分;
3.四级加分: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加2分。
“西华大学”专升本加分项:
(1)在读期间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给以奖励4分。
(2)在读期间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该类学术成果专项加分最高计3分。
学术成果类型 | 奖励分值 | 备注 |
国家发明专利 | 3 | 获得专利授权 |
公开发表论文 | 3/0.5 | 核心刊物以上/一般刊物 |
(3)在读期间以我院作为第一参赛单位,在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国家级排名1、2、3分别按5、4、3计分;省一等排名1、2、3分别按3、2、1.5计分;省二等排名1、2、3分别按2、1.5、1计分);CET-6、CET-4成绩≥425分者(二者就高);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按下表给予奖励分,该类奖励专项加分最高计5分。
(4)专项加分总和最高计10分纳入“专升本”总成绩计算。
“宜宾学院”专升本加分项
(1)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②同时获得上表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 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③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学生参加每年由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省级大学生竞赛的项 目,参加由团中央和团省委举办的“挑战杯”、“创青春”项目,参加由教育部和省教厅举办的“互 联网+”比赛项目。
(2)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3)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 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 加 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