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成长笔记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自考转考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转出申请
考生本人提出转出申请,由转出地的省级或授权的地级考办受理。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选择“省际转考”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转考申请。
转出手续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考生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转出电子档案上传
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并通过省考籍管理系统提交省自考办。
省自考办导出转出结果数据,并导入全国“转考平台”进行数据预审。
转入手续
考生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转入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
考生携带转入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外省自考办介绍信和成绩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电子档案审核
转入地的省级或授权的地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并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据此变更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完成转考。
注意事项
考生一年只能办理一次转入或转出手续。
办理转考前,考生须充分了解转入和转出省的相关政策。
办理转考的时间各地不统一,考生需咨询当地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请根据您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办理时间。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