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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存货准则)主要规定了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以下是存货准则的主要内容:
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确认条件
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确认:
1.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后续计量
期末,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如果存货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应按成本计量;
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存货跌价损失。
披露要求
企业应当披露存货的确认、计量结果及相关信息。
其他相关说明
某些特定类型的存货可能适用其他会计准则,例如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以上是存货准则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