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委有哪些职务

2024-11-30 13: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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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党委的职务主要包括:

1.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并负责县司法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2.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并负责分管的股室或司法所的相关工作,同时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

3. 党组成员、副局长:根据分工,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法治建设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普法教育、信息化建设、律师行业监管、司法改革、装备管理、财务管理、机关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4. 党组成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

5.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干部教育培训、效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资料整理得出,具体职务和分工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职务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