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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是指 监理单位针对所要监理的建设项目编制的如何实施监理的规划,是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主要作用包括:
指导监理工作: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
监督管理依据:
监理规划是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构对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合同要求:
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按合同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等基本情况。
监理范围和目标:
明确监理工作的具体范围、目标和预期成果。
主要监理措施:
包括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监理手段和方法。
监理组织机构:
明确监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和人员配置。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包括监理工作的流程、制度和方法。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
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监理规划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
技术负责人批准:
监理规划需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合同要求: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结合监理委托合同的具体要求。
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的关系在于:
编制对象不同:
监理规划以项目整体监理为对象,而监理实施细则以某项专业具体监理工作为对象。
编制阶段不同:
监理大纲在监理招标阶段编制,监理规划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在监理规划编制后编制。
建议:
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具体情况,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监理规划应明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和人员配置,以便高效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规划是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在项目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更新和完善,以确保监理工作按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