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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工程开票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外经证
登录企业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 ->
“综合信息报告” ->
“税源信息报告”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新增报告并按合同信息填写,提交后完成外经证的办理。
预缴税款
携带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分包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到施工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计算并缴纳应预缴的增值税额,税务机关会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开具发票
回到机构所在地,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开票界面,选择建筑服务特定业务。
填写相关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开具发票。
注意发票备注栏需填写项目所在的地市县及项目名称。
核销外经证
项目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到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核销外经证。
报验管理
在开具发票之前,必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完成报验。
在开票界面中,选择跨地市标志为“是”,并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其他注意事项
发票开具前,企业需要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并在工程结束后进行注销。
发票开具成功后,将发票电子版及纸质版发送给购方企业,由购方企业备案及申请抵扣。
请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步骤符合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