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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墙工程量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计算公式
墙体体积 = (墙体长度 × 墙体高度 - 门窗洞口面积)× 墙厚 - 嵌入墙体内的钢筋砼柱、圈梁、过梁体积 + 砖垛、女儿墙等体积。
应扣除部分
门窗洞口
过人洞
空圈
嵌入墙身的钢筋砼柱(如GZ)
梁(GL、QL等)
钢筋砖过梁
暖气包壁龛等的体积
不扣除部分
梁头
内外墙板头
檩木
垫木
木楞头
沿缘木
木砖
门窗走头
砖墙内的加固钢筋
木筋
铁件
钢管
单个面积在0.3m²以下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部分
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
压顶线
山墙泛水
烟囱根
门窗套
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
墙体长度和高度的确定
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计算
内墙长度按内墙的净长线计算
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请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情况,使用上述规则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