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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1. 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 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年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存在贷方余额,表示企业有未缴纳的增值税,需要进行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如果存在借方余额,这通常表示留抵税额,不需要额外结转。
请注意,这些分录是基于标准的会计原则和实践,具体操作可能因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务必根据当地的规定和会计政策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