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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程序:
考核方式
主要包括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
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德: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能: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
勤: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绩:履行岗位职责、承担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等。
廉:廉洁从业情况。
考核程序
个人总结、述职。
主管领导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意见进行审核。
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
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实事求是,全面本质地反映工作人员实际情况。
对所有工作人员一视同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考核的民主性和公开性
考核的目的、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公开。
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申诉机制
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如复核结果仍不合格,可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考核工作应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并宜于操作。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