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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参加工作日期时,应依据以下原则和方法:
对于在职人员
参加工作时间一般以个人的职工档案为准,按照实际入职时间填写。职工档案中的入职时间通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并记录在《员工信息登记表》的“参加工作时间”一栏中。
对于应届毕业生
如果尚未开始工作,工作时间可以填写为“无”。
对于基层工作人员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对于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则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对于退休人员
参加工作的年月时间应按照正式参加工作的那年那月填写。例如,如果余永胜于2019年8月开始工作,那么他的参加工作时间应填写为2019年8月。
对于工伤情况
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参加工作时间一栏应填写受伤害职工进入该单位参加工作的日期。对于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个人档案中没有记录参加工作的时间,员工需要保留原始资料,如劳动合同等,以备查。此外,员工也可以自己去档案管理所在地,申请将这一时间记录在自己档案中。
综上所述,填写参加工作日期时,应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准确的日期来源,并确保所填写的日期真实、规范。对于应届毕业生和退休人员,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填写“无”或具体的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