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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的递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资格复审
考生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如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等情况,将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
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一般允许不超过两次。
考察环节
被考察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供考察所需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出现不合格人员时,将按成绩递补。
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并与原任教师进行交接工作。
递补公告
递补信息通常会在体检结束后公布,部分地区在政审后公示前还会有递补机会。
递补过程一般持续半个月至一个月。
申诉渠道
对递补结果不满意的教师可提供申诉渠道,相关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
请留意,具体的递补流程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当地教育局或人社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