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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高考成绩 :作为主要录取依据,不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同。
不分科招生:
实行文理综合文理科不分科招生。
综合素质评价:
考虑考生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录取顺序
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录取。
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
特殊政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英语、日语、俄语专业要求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并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
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政策。
二志愿政策:
北师大只接收清华、北大的二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40分以上。
转换专业:
在大一结束时,各院系有5%的计划接收转换专业的学生。
男女生比例:
对应届、往届生一律平等对待,对男、女生平等对待(除体育教育专业外)。
招生批次:
在部分省份实行提前批录取,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有特别说明。
加分政策:
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提档,根据实际考试成绩录取。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政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