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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考生可以根据一定条件申请免考部分课程。以下是免考课程的一些规定:
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考生报考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和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考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可免考名称和要求相同的“非本专业加试课程”。
专业对应课程
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课程。
英语和计算机课程
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
其他专业课程
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
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等课程;
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普通物理课程;
汉语言文学类、秘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电工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法学概论课程;
化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化学基础课程。
免考条件
考生必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并且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
免考证书
考生持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可免考相应的英语或计算机课程。
免考比例
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请注意,免考的具体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考生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最新消息或直接咨询当地自考办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