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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折旧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均匀地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的过程。以下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一些常见方法:
直线法(Straight-Line Method)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年折旧率 / 12
工作量法(Units of Production Method)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的工作总量
双倍余额递减法(Double declining balance method)
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年限 * 100%
年折旧额 = 期初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年数总和法(Sum-of-the-Years'-Digits Method)
年折旧率 = 剩余使用寿命 / 预计使用年数的总和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时,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决定。折旧方法一经确定,通常不得随意变更。
计提折旧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在计算折旧前,应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并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通常规定为5%。
计提的折旧应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应从下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
以上信息提供了计提折旧的概述和具体方法,您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计算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