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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受教育权:
学生有权接受教育,包括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并享有平等选择专业和课程的权利。
学术自由:
学生在学术研究和学习过程中享有自由探索和表达观点的权利,不受不合理限制或干预。
信息获取权:
学生有权获取与学习和生活相关的信息,如学校规章制度、课程安排、考试信息和就业指导等。
参与管理权:
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过程,对学校政策制定提出建议,并通过学生会等组织参与日常管理。
表达与结社自由:
学生享有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可以组织和参加社团活动。
人格尊严与隐私权:
学生的人格尊严应得到尊重,隐私权也应受到保护,包括个人信息和通信记录。
安全与健康权:
学生有权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就业与创业指导:
学生完成学业后,有权获得就业指导和创业支持。
公正评价权:
学生有权获得公正的评价和考核,不受歧视或偏见。
申诉权: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身心健康权:
学生享有身体健康的权利,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
人身自由权:
学生的人身自由受到保护,不得被非法拘禁、搜查和侵犯。
财产权:
学生享有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和受赠权。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有权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
结婚生育权:
学生有权依法结婚生育。
双休日及节假日权:
学生有权享受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
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
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
毕业权:
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以上权利旨在保障学生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全面发展个人能力,并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