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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的录取规则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调档比例
普通类专业调档比例通常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调档比例为100%。
录取原则
志愿清原则:艺术类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
分数清原则:其他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并列考生录取顺序
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首先考虑省招考委认定的加分,然后是专业志愿顺序,最后是具体科目分数高低。
选考科目要求
艺术类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为“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录取规则
在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按分科类排序录取。
在不区分科类编制计划的地区,按不区分科类统一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25年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特定科类实行省统考。
复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以上是辽宁大学的一般录取规则,具体专业录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辽宁大学招生办公室或查看最新的招生简章获取详细信息